维护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预案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院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,营造有利于我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校园环境,确保学生工作的高度稳定和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,制定本预案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上级有关精神为指针,以解决影响学院稳定工作的问题为重点,采取有效措施,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理学生中重大事故,保证学院学生工作的安全与稳定。
二、主要措施
1、组织全院学生认真学习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通过班会、团活动、广播、电视、板报、讲座等多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各种救护常识学习。
2、以班级学生干部、班主任(辅导员)、学管干事、学管主任、学生处为主体建立校内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,及时获得影响和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工作的有关情况、信息,并上报院维稳办公室,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。
3、落学院关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五项制度,即:报告制度、检查制度、例会制度、举报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。
三、预案
学生打架事件处理预案:
一般打架事件:班级、系内发生学生一般打架事件,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调查处理,要求在两小时内上报学生处,调查工作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主持,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协助进行调查,做好询问笔录,当事人要写出交待材料,依据《违纪学生处理细则》有关规定,由系部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处理意见,经学生处审议后,报校长批准。打架双方不属于一个系部的,由学生处调查处理,各系部协助,并由各系部分别提出各自的书面处理意见,经学生处审议后,报校长批准。由保卫处调查的一般打架事件,由保卫处写出综述材料,附询问笔录(复印件)移交学生处处理。
对群殴事件及有社会人员参与的打架事件要立即上报保卫处,保卫处人员要在接到报案后 5分钟内赶到现场,制止打架事件,并立即调查处理,调查工作由各保卫处主持,学生处、各系部协助进行调查,做好询问笔录、当事人的交待材料,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,其它的(可提出提出处理意见)由保卫处写出综述材料移交学生处处理。
学生溺水事件处理预案:
发现后必须立即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汇报,同时组织救助工作,报 120急救中心或送往附近医院救护,死亡的通知家长,说明事故的发生原因,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及其学生的安葬工作。
学生罢课事件处理预案:
发现后必须立即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汇报,学院各有关部门配合学生工作人员马上开展工作,( 1)成立系部、学生处联合工作组;(2)工作组听取班主任(辅导员)了解的事件经过;(3)工作组听取学生申诉并通过内线了解内情;(4)工作组向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汇报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;(5)视事件严重程度向学院上级有关部门汇报、请示;(6)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工作(视情况开展个别谈话、对话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、班委会、班会等);(7)组织学生上课补课;(8)工作组研究事件处理意见向主管院长汇报;(9)提交院长办公会。
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:
发现后应立即将其送往附近的医院或报 120进行救护,并逐级上报(卫生所-卫生防疫站疾控中心(电话2102362)-教育主管部门)。严重者或身亡者应及时通知家长,并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。并由学院主管人员对类似的事件进行调查,查明事件的起因,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。学院餐饮中心主管应严把食堂内、餐具、食物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关,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学生发病事件处理预案:
一经发现后,立即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或报 120进行救护,查明发病原因,同时应立即报告系部或学院的主管人员,对病情严重者及身亡者应及时通知家长,做好接待工作及善后事宜。
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预案:
事发后应立即将其送往校卫生所,病情严重的可直接送往区医院或医院,同时要逐级上报、筹措资金准备支付医疗费,通知学生家长,家长到校前班主任或辅导员要安排好护理,家长到校后要协助家长做好护理工作,并在 24小时内报学生处。对参加医保学生,学生处要在接到报案后立即报保险公司,治疗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证明(病历、处方、检查报告单、诊断书、收据等)病愈出院后到保险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(学生处负责)。
学生财产被盗事件处理预案:
发现后保护现场,同时报保卫处、保险公司勘查现场,被盗学生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。公安机关调查、追脏,对没有破案的学生处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。
其它事件的处理要服从学院统一安排,学生处配合、组织或协调各门做好事件处理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