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教育学院关于编写自学指导书的要求
一、各门课程的自学指导书,应在指定教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要求。
二、讲清重点,讲透难点,能给学员的自学以启发,能提供一个较可行的学习方法,使学员明确各章节的学习进度。
三、应有思考练习题的作业和必作作业的布置及提示(包括上交时间,以及参考篇目和书目)。
四、文字要精练明白,字数在2万字左右。切忌面面俱到,成为教材的缩写本或纲目。
五、增补教材如有引文或疑难之处,应有说明或注释,以便学员自学。
六、各系应在第一学期的十月底前,第二学期的四月底前将下学期的自学指导书交付打印。
七、自学指导书一旦编审确定,应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严肃性,一般情况不应随意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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